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,全面推进法治新余建设,日前,新余市出台《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新余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《意见》指出,全面推进法治新余建设,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、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具体实践,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,是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障,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内在要求,对于实现“发展至上、富民为先,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”这一战略目标,具有里程碑意义。
《意见》总体要求和目标是:坚持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、依法治国有机统一,依法治市、依法执政、依法行政共同推进,法治新余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建设,全面加快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进程,全面推进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领域法治建设,全面落实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原则,全面形成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。通过法治新余建设,全社会法治意识显著提升,公共权力运行依法规范公开,公民权利得到依法保护,社会公平正义得到依法维护,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。
《意见》明确推进法治新余建设的工作重点为:一是坚持依法执政,加强执政能力建设;二是坚持依法行政,加强法治政府建设;三是坚持公平正义,加强公正司法建设;四是坚持依法治理,加强法治社会建设;五是坚持整体推进,加强法治基础建设;六是坚持专兼并举,加强法治队伍建设;七是坚持德法结合,加强社会诚信建设。
《意见》强调要从四个方面加强法治新余建设的组织领导:健全领导体制;构建监督体系;强化推进机制;建立考核机制。(新余市依法治市办 谢小刚)